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唐尧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北京市北斗鼎铭(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拥有一级建造师、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大型国有企业多年,负责市场运营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公司运营管理经验。成为执业律师后,办理了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涉税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长办理与建设工程类企业相关的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且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刑事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建筑公司和设计研究院的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和特有的人文关怀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唐尧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深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和涉税专业领域,对虚开专用发票、逃税、非法出售及购买专用发票等涉税类行政和刑事案件、财产犯罪类刑事案件、施工企业经营生产过程常涉的刑事风险尤为精通。办案实战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强。擅长与他人融合协作,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唐尧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一直秉承“办得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的办案理念,把争取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第一要务的办案思想,能把经手的每个案件都做到极致,深得当事人好评。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唐律师一贯的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检察院、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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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再者就是要仅为有正当的目的;同时要有合乎法的目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确定给予的处罚是合理的。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是:公正、善意、合乎情理;为正当目的;合乎法的目的。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时,可以自行选择处置。这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当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原则最重要的是处罚法定原则,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作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有关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是超出规定的,那么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就是无效的。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原则包括:1、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2、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3、“三同时”原则;4、“五同时”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