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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5.12.28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规则如下:
一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像诉讼费用等,需随时偿还。
二是职工债权,含工资、医疗补助等。
三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四是所欠税款。
五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资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另外,有担保债权,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的企业因经营不善宣告破产。该企业破产财产有限,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开始清偿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同时,小胡对企业的部分特定财产享有担保债权。小胡要求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而普通债权人小丽则认为应先按一般顺序统一分配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企业破产时,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小胡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要求是合法的。
2、在清偿完有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后,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如本案中的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应按比例分配。所以剩余财产应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之间按各自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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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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