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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抚养自己孩子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28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单方声明或协议免除。
2.若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可走合法送养程序。
送养要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一方下落不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且送养对象要符合收养条件。
3.送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生父母抚养义务终止。
4.遗弃未成年子女违法,严重的构成遗弃罪要担刑责,应合法解决抚养难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因生活陷入特殊困难,小朱单方面决定将孩子送给小胡抚养,未告知小丽,也未办理任何手续。小丽发现后,与小朱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小丽认为送养应双方同意且走合法程序,小朱则觉得自己有权送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单方声明或协议免除。小朱单方面决定送养孩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送养需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一方下落不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本案中小朱的行为不能免除其抚养义务。
2、送养需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生父母抚养义务才终止。小朱未办理登记,收养关系未成立,其抚养义务依然存在。若小朱遗弃孩子,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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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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