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民事诉讼一般
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中一般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这是为了平衡原被告双方的
诉讼便利,避免原告随意选择法院而滥用诉权,保障被告能够有效应诉。
对于公民提起的诉讼,若被告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
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对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人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注册地或登记地法院管辖。
这一原则是一般规则,存在特殊情形如原告住所地管辖等属于例外情况。
如果您在
民事诉讼管辖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程序。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静因
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小许认为小静未依约
履行合同义务,遂
向法院提起诉讼。小静则主张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小许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对于案件应由何地法院管辖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中一般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若小静为公民,其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此案;若小静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
2、需明确小静的身份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