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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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因此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就是对间接损失予以赔偿的规则。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人可采取以下合法途径:先尝试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争取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可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根据规定裁决;若仲裁仍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对车祸间接经济损失不赔,只负责直接损失。理赔通常由被保险人先赔付给受害者,除非有明确授权。间接损失如车辆贬值、营运损失等不在赔偿范围内,但可向肇事方索赔直接损失,如维修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涵盖物品损失、救援费、重置费、停运损失及替代交通费用等。

在交通事故保险索赔中,有时保险公司不赔间接损失。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需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特别是不赔条款。若未履行此义务,相关条款无效。若您的合同中有不赔间接损失的条款但保险公司未提示,您有权索赔。反之,若合同明确且已提示,则无权索赔。

若赔偿未得,您有权启动司法程序。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即受理。七日内办理立案,否则可能驳回。案件受理后,法院将通知开庭并宣判。判决生效,执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