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建设工程合同未履行引发的
纠纷,应由案涉工程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
不动产纠纷范畴,适用专属
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即便合同未实际履行,只要纠纷性质是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就需遵循此规则。
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
当事人之间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不能对抗法定管辖,除非有有效
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机构处理。
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未履行引发的纠纷,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
若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确保
诉讼合法有效。
若对相关法律适用或
诉讼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后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就纠纷管辖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合同约定由其他法院管辖,小丽则主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不动产纠纷范畴,适用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2、即便合同未实际履行,只要纠纷性质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就需遵循专属管辖规则。
3、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当事人间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对抗法定管辖,除非有有效仲裁协议。所以本案应由案涉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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