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动沟通:
工地完工两年未结算,施工方要主动与建设方沟通,用书面函件或会议纪要等提出结算要求,并保留沟通记录。
2.
收集证据:
若沟通不成,收集
施工合同、图纸、变更单等
证据,证明工程量和价款。
3.维权方式:
证据充分时,按合同约定,可
仲裁或
诉讼维权,还能要求支付
逾期利息。
4.优先受偿:
施工方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有优先受偿权,注意行使期限。
案情回顾:小朱的施工团队完成工地项目两年,建设方小丽却一直未办理结算。小朱主动与小丽沟通,以书面函件提出结算要求,然而小丽未予回应。小朱遂收集了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等证据,证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双方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小朱不知能否要求小丽支付
逾期付款利息以及自己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案情分析:1、小朱在与小丽沟通无果后,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证据的做法是正确的。这些证据能证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2、由于合同约定诉讼解决争议,小朱可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小朱在主张
工程款时能要求小丽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小朱要注意行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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