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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出挪用公款罪标准金额的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5.12.27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挪用公款罪有明确的数额标准,不同挪用情形入罪及加重处罚起点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较大是3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300万元以上;
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是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500万元以上。
这里的数额指实际挪用的公款本金,不包含利息或收益。
多次挪用公款的,未还部分累计计算,同种用途已归还的也需累计。
数额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直接适用。
在具体案件中,要结合挪用用途、时间、是否归还等情节综合判断是否达到入罪或加重标准。
若你对挪用公款罪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许挪用公款,一部分用于非法活动,一部分用于营利活动。在对其挪用公款行为进行审查时,关于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及是否达到入罪标准产生争议。检方认为应依据不同用途适用相应的数额标准来判断,辩方则对数额计算方式及是否符合入罪条件存疑。

案情分析:

1、若小许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即达到入罪起点;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入罪。
2、需明确实际挪用的公款本金,不包含利息或收益。多次挪用公款的,按规定累计计算未还部分或同种用途已归还部分。最终结合具体情节判断是否达入罪或加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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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数额是否累计计算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同种性质的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应当按照数额犯的数额累计计算挪用数额,同时结合挪用公款的次数和挪用公款的总金额是否接近挪用公款数......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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