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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去判断聚众斗殴既遂与未遂情况

时间:2025.12.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36人
律师解析:
1.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无未遂形态,侵犯的是公共秩序
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就构成既遂。
2.判断既遂关键看有无聚众和斗殴行为。
聚众是首要分子纠集多人在一定时间聚于同一地点,斗殴是双方或多方暴力互攻。
3.完成聚众并实施斗殴,即便无严重后果也既遂。
仅有聚众意图未斗殴,或聚众中因意外停止,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产生矛盾,小朱为报复纠集小李、小丽等人,小胡也召集小静等数人,双方约定地点准备斗殴。当双方人员聚集到约定地点后,小朱和小胡正欲带领各自人马动手时,突然天降暴雨,双方人员因恶劣天气未能实际进行斗殴,随后各自散去。小朱一方认为未实际斗殴不构成犯罪,而警方认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斗殴既遂,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本案中,小朱和小胡分别纠集人员并聚集到约定地点,已完成聚众行为。虽因天降暴雨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实施斗殴行为,但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只要实施了聚众行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就可能构成该罪既遂。
2、不过,若仅有聚众意图,尚未实施斗殴行为,或在聚众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被迫停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本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情节是否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若并非如此,小朱、小胡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构成聚众斗殴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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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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