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审查程序具体是什么
时间:2025.12.26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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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被告应在答辩期提出先用权抗辩,提交技术方案、生产记录等
证据,证明在
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准备。
2.法院审查先用权主体,看是否为先用权人自身或有合法授权实施;
核实实施时间是否在
申请日前;
审查实施范围是否限于原有规模。
3.若双方对证据有争议,会进行质证和辩论。
法院综合判断抗辩是否成立,成立则不
侵权,不成立则可能判定侵权担责。
案情回顾:小胡拥有一项
专利技术。小朱在与小胡的
专利侵权纠纷中,于答辩期提出先用权抗辩,并提交了技术方案、生产记录和销售凭证等证据,证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小胡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双方就先用权主体、实施时间和实施范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会先审查先用权主体,判断小朱的实施行为是否为其自身实施或有合法授权。
2、核实实施行为的时间,确认是否在专利申请日前。同时审查实施的范围,看小朱的先用权实施是否限于原有范围。
3、由于双方对证据有争议,会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将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判断小朱先用权抗辩是否成立。若成立,小朱不构成侵犯
专利权;若不成立,则可能判定小朱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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