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因
环境污染致动物灭亡,
侵权人要担责
赔偿。
赔偿包括动物本身价值的直接损失,按市价等合理方式算;
也可能有生产经营损失等间接损失。
2.被侵权人要证明污染行为、动物灭亡及两者因果关系,可用环境监测报告等
证据。
3.多个侵权人时,按行为作用定责任份额,难确定则平均担责。
4.被侵权人可先协商赔偿,不成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着一家养殖场,饲养了大量家禽。附近的工厂排放污染物,导致养殖场周边环境污染严重。不久后,小朱养殖场内的家禽陆续死亡。小朱认为是工厂的污染行为导致家禽灭亡,要求工厂赔偿。工厂则称无法确定家禽死亡与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拒绝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工厂若构成
环境污染侵权,应承担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既包括家禽本身价值这一直接损失,按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可能涵盖因家禽灭亡导致的生产经营等间接损失。
2、小朱作为被侵权人,需举证证明工厂的环境污染行为、家禽灭亡事实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可通过环境监测报告、动物死亡鉴定等证据支持诉求。
3、若工厂的污染行为确实导致家禽死亡,其应承担
赔偿责任。若存在多个侵权人,需根据各自行为对损害发生的作用大小确定责任份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可先与工厂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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