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判断的,一般情况,是不需要收取诉讼费用的,但是因为不服法院对于异议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比如说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也就不得收费。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一般情况下是不收取费用的。如果说不服法院对于异议的裁定而采取相对应的一些救济措施,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是否收费的,比如说当事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也不收费。

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特别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可能是对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有争议,如果执行异议之诉不涉及财产纠纷,诉讼费是50~100元左右,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跟案件标的额的高低有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2、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