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把自己卡给他人洗钱获利,可能涉嫌
帮信罪或洗钱罪。
2.明知他人
网络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
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最高判三年,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3.为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掩饰、隐瞒来源性质,提供资金账户,构成洗钱罪。
一般判五年以下,严重的判五到十年,均有罚金。
最终
量刑看具体案情。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小胡使用,小胡用该卡进行洗钱活动并获利。小朱声称自己并不知晓小胡用卡洗钱,只是出于朋友帮忙。但警方调查发现,小胡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有明显的异常资金往来,小朱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小朱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若能证明小朱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情节严重,那么小朱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若小朱提供银行卡是为掩饰、隐瞒特定犯罪(如
毒品犯罪等)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则构成洗钱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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