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保险事故损失补偿限制金额依具体
保险合同定。
财产保险中,补偿受三方面限制:
实际损失即保险标的在事故中的实际受损;
保险金额是
赔偿最高限额,赔付不超此数;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标的的合法利益,赔偿也不超该范围。
2.人身保险通常无损失补偿限制,多是定额给付。
因生命和身体价值难用金钱衡量,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
定金额给付。
案情回顾:小朱为自己的房屋投保财产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后房屋因火灾受损,经评估实际损失为60万元。小朱认为保险公司应赔偿60万元,但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为限,只同意赔偿50万元。同时,小胡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在一次意外中受伤,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了固定金额的保险金,小胡觉得应按自己的实际医疗花费赔偿,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财产保险方面,根据规定,损失补偿以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为限。小朱房屋实际损失60万元,但保险金额为50万元,赔偿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所以保险公司按50万元赔偿合理。
2、在人身保险方面,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用金钱衡量,多为定额给付。小胡投保的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符合规定,并非按实际医疗花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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