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离婚情况下股权要如何分割
时间:2025.12.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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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大股东离婚分割股权,要兼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
公司法。
先确定股权是否属
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且无特别约定的,一般算
共同财产。
2.若夫妻
协商一致转让股权给配偶,要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且他们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配偶才能成股东。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买,就分割转让价款;
既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4.协商不成,法院可判股权归持股方,由其给配偶折价款,参考公司净资产等计算。
5.分割要尊重
公司章程,不违反公司法。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大股东,其与妻子小丽决定
离婚。在
财产分割时,双方就小朱持有的
公司股权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该股权是婚后取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朱则觉得
股权分割会影响公司运营,希望给小丽股权折价款。其他股东对于小丽成为股东也存在不同意见,部分股东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意但愿意购买股权,还有部分股东既不同意也不购买。
案情分析:1、首先要确认该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是婚后取得且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朱和小丽协商一致转让股权给小丽,需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小丽才能成为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可对转让价款进行分割;若不同意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丽成为股东。
3、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股权归小朱,由小朱向小丽支付股权折价款,折价款计算需参考公司净资产、股权市场价值等因素。同时,分割要尊重公司章程对
股权转让的特别约定,确保不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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