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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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刑罚规则针对欺诈性获取贷款的犯罪行为,其刑罚量刑标准分为两级档次,第一级对应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同时处以罚金或仅罚金;而第二级则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罚金的惩罚。然而,对于更为严重的贷款诈骗罪行,其刑罚量刑标准被细化为三个档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在金融犯罪中,关于诈骗贷款的“特别重大损失”的数额和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明确统一和具体。这些数额和标准会受到地域经济和案件特殊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损失达到一定规模,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运营,引发负面舆论或威胁金融安全,就可能被认定为“特别重大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审判机关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才能准确认定。

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这一罪名意味着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个人如果有这样的行为且满足法律要求,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单位也可能通过决策和组织来骗取贷款,这种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骗贷犯罪是指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给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常见的欺诈行为有伪造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以及超额重复担保等。比如,有人可能会伪造财务报表、虚假交易流水来骗金融机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