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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诈骗以什么为判定标准

时间:2025.12.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71人
律师解析:
1.主观层面,诈骗方有非法占有目的,像收装修款后想跑路。
2.客观行为,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虚构包括夸大资质、编造合作案例;
隐瞒如不告知材料以次充好、施工有安全隐患。
3.结果方面,要让业主因欺诈支付装修款。
4.金额达标才构成刑事立案,未达标准可能属民事欺诈,受欺诈方可撤销合同并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与装修公司小李签订装修合同,小李夸大自身装修资质,编造知名合作案例,同时故意不告知装修材料会以次充好。小朱基于此错误认识支付了装修款项。施工过程中,小朱发现材料质量差,且小李有卷款跑路迹象。小朱遂怀疑遭遇诈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观上,小李收取装修款后有卷款跑路迹象,可推断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行为上,小李夸大装修资质、编造合作案例属于虚构事实,不告知材料以次充好属于隐瞒真相。
3、结果上,小朱因小李的欺诈行为支付了装修款项,符合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条件。
4、至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看诈骗金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若未达到,小朱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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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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