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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丈夫个人所负债务

时间:2025.12.1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9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丈夫个人所负债务可从三方面认定,包括婚前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以及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且第三人知情的债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定丈夫个人债务需符合以下情形。
第一,债务为丈夫婚前所负,属于其个人债务。
第二,婚后丈夫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原则上为个人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为共同债务
例如丈夫未经配偶同意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第三,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丈夫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丈夫个人财产清偿,此为个人债务。
若您在婚姻中遇到债务归属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债务性质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李未经小丽同意,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借款后全部用于赌博。借款到期后小李未偿还,小胡将小李与小丽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小丽主张该债务为小李个人债务,双方就债务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用于赌博,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认定为小李个人债务。
2、小胡作为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符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条件,但本案中小胡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该债务应认定为小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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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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