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涉外婚姻离婚找不到对方,可
诉讼解决。
国内一方与外国一方
离婚,国内一方能在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外交途径、公告送达等给对方送文书。
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
3.若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
缺席判决,同时处理子女
抚养、
财产分割等问题。
4.要收集
感情破裂证据,如
分居、对方下落不明证明等。
按生效判决执行,涉外财产执行要遵循相关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是国内公民,其配偶小丽是外国公民。二人婚姻出现问题,小朱决定离婚,但此时小丽下落不明。小朱想通过法律途径离婚,然而不确定能否离成以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于是小朱向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1、国内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国内一方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本案中,小朱作为国内公民有权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外交途径、公告送达等方式向小丽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若小丽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3、
法院判决离婚时会一并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小朱需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丽下落不明等相关证据,后续按照生效判决执行,涉及财产执行等要遵循相关涉外
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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