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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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在不同阶段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取保,得看案件情况和嫌疑人条件。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进行,同时保障嫌疑人的权益。

刑事拘留并非一定会进入检察司法程序。这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时,对违法或重大嫌犯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如果深入调查后,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可能会撤案,无需交检察院。但如果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且需担责,就会依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公诉。

保释不代表没事了,只是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要是确认犯罪了,还是得认罚;但要是最后发现行为不符合犯罪标准,或者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不算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那就不用受罚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自由剥夺措施。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是,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撤销案件,而不一定需要提交检察院处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自由措施。一般来说,这种措施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 如果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当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