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类鉴定精选解答 > 事故认定书超时限该如何处理

事故认定书超时限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959人
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超期若因检验、鉴定环节耗时较长导致,属于合理延误,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若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未按规定出具认定书,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有权责令原办案单位尽快作出认定结果。
当事人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法院会依据事故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词等证据综合判定责任,并非仅依赖事故认定书,即便超期也能明确责任归属及后续赔偿事宜。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胡在路口发生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双方均受伤。交警到场勘查后告知需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但规定期限届满后仍未出具事故认定书。小李认为交警故意拖延,要求上级部门督促;小胡主张是检验流程耗时导致超期,不影响认定效力,双方就超期原因及认定书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事故认定书超期需分情况认定效力。若因检验鉴定时间过长导致超期,属于合理延误,不影响认定书效力;若系交警部门故意拖延,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有权责令原单位及时出具。
2.当事人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即使事故认定书超期未出具,法院会结合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事故责任,并非仅依赖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明确责任归属及后续赔偿问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