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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犯大事逃逸判几年

时间:2025.12.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因逃逸导致被害人未能及时获得救助而死亡,肇事者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这一情形指行为人在事故后为逃避责任逃跑,致使伤者错失救治机会死亡。
法院量刑时会综合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存在自首等从轻情节,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小李相撞,致小李倒地受伤。小朱为逃避法律追究未停车查看伤情或报警,驾车逃离现场。路人发现小李后联系医疗机构,但小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李的伤情若及时得到救助大概率可存活。双方争议焦点为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案情分析:

1、小朱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离现场,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
2、小李的死亡系因小朱逃逸导致其未得到及时救助所致,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具体量刑需综合考虑小朱在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是否存在自首等从轻情节,由法院最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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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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