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务全部结清后,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对应的
抵押关系自然解除,可申请撤销
不动产权证上的
抵押登记。
抵押物经合法处置使
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后,应办理抵押登记撤销手续。
抵押权人以
书面形式明确放弃
抵押权时,相关方可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出现法律或行政
法规规定的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时,也能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办理撤销时,抵押双方需共同向
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书、主债权及
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权消灭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流程办理。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以名下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小朱称已全额
清偿债务,要求小李配合撤销抵押登记。小李主张小朱仅偿还部分款项,拒绝协助。双方就债务是否全部清偿及是否应撤销抵押登记产生争议,小朱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案情分析:1、主债权消灭是抵押权消灭的法定情形之一。若小朱能提供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充分
证据证明债务已全部清偿,主债权消灭,则抵押权随之消灭,应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2、办理撤销抵押登记需抵押
当事人共同申请,但当一方拒绝配合时,
抵押人可持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清偿证明等是否齐全有效。
3、抵押权人小李若否认债务已清偿,需承担
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仍未消灭,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4、若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抵押人方可凭该书面材料申请撤销抵押登记。本案中小李未明确放弃抵押权,故需先确认主债权是否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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