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
公司解散的情形与方式如下:
1.公司僵局:
持股达全部股东
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若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继续
存续会损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可向法院诉请
解散公司。
2.
违法经营:
公司违法被
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需进行
解散清算。
3.章程规定:
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按章程程序解散。
申请时要备好
证据,按法定程序向法院交申请书和材料,由法院裁定是否解散。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
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小朱持有公司40%的股份,小李和小胡分别持有30%的股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股东之间矛盾激化,公司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难。小朱认为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但小李和小胡认为公司仍有发展前景,不同意解散。同时,公司还存在一些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另外,
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解散的条款,而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
案情分析:1、小朱持有公司40%的股份,超过全部股东表决权的百分之十,其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符合公司僵局情形下申请公司解散的条件。
2、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责令整改,若后续仍未改正导致被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可进行解散清算。
3、虽然公司章程约定连续三年亏损则解散,但目前公司仅连续两年亏损,尚未触发该解散事由。小朱申请时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符合相应解散情形,并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由法院审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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