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通常一式多份,双方各执一份。
若对方未给留底,先和对方沟通要合同副本。
2.若沟通无果,找其他能证明合同存在和内容的东西。
如往来信函、交易凭证,款项支付的转账记录、发票等。
3.若合同通过电子方式签订,相关电子数据可作证明。
4.若有
合同纠纷,凭借上述
证据主张权利。
还能通过录音
固定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然而签完后小李并未给小朱合同留底。小朱发现后,与小李沟通要求提供合同副本,小李拒绝。这让小朱担心后续可能产生合同纠纷,不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案情分析:1、虽然小朱没有合同原件,但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合同存在及内容。若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往来信函、交易凭证等文件,可辅助证明
合同关系。
2、若涉及款项支付,转账记录、发票等能作为旁证。若合同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签订,相关电子数据也具有证明效力。
3、小朱还可考虑通过录音等方式,在与小李交流中提及合同相关内容,进一步固定证据。后续若因合同
产生纠纷,小朱可凭借这些证据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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