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涉外
协议离婚所需资料:
内地居民要带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和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要写明
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等
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需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
离婚登记。
符合规定的,经过冷静期,
登记机关发证。
案情回顾:小朱是内地居民,小胡是外国人,二人婚后
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在准备
离婚资料时,小朱认为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而小胡则认为要按照规定提供全部资料。对于离婚协议书,小朱觉得简单说明离婚意愿就行,小胡坚持要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双方就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资料和离婚协议书内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应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以小朱仅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的想法不符合规定。
2、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小胡要求明确相关事项是合理的。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规定并经过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发放
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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