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逃税漏税可能要担
刑责。
按
刑法规定,纳税人用欺骗等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若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且已受
行政处罚,可不追究刑责;
但五年内受过
刑事处罚或被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扣缴义务人如此做,数额较大的,依前款规定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某公司财务人员,在负责税务申报工作时,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意图逃避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查,小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小许拒不补缴应纳税款,也未缴纳滞纳金。
案情分析:1、小许采取欺骗手段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符合
逃税罪构成要件。
2、税务机关已下达追缴通知,小许
拒不执行,不能免除
刑事责任。因其不符合“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情形,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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