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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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责任指在法律上,因行为人疏忽或懈怠而未达到应有的注意标准,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时应承担的责任。它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前者是未尽一般注意义务,后者是明显欠缺必要注意。判定需考量预见能力、注意义务等因素,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等。

保理合同引发的合同诈骗,首先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沟通信息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查。若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人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方返还财物、赔偿损失。

合同到了不续约是否有赔偿分情况而定。对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而其他民事合同,需看有无关于到期不续约赔偿的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通常无赔偿义务。

遭遇赠与纠纷,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依据赠与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若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赠与纠纷。

赠给小三的物品一般能够要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未经配偶同意,通常被认定无效,所以另一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