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从宣布
拘留,把
犯罪嫌疑人关进看守所开始算。
宣布拘留后,公安机关要马上送
被拘留人到看守所,最晚不超二十四小时。
2.拘留
起始时间以实际执行时间为准。
若法律文书宣布时间和实际送押时间不同,以送押进看守所的时间开始算期限。
3.计算拘留期间时,开始的时和日不算,从下一小时或次日起算。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宣布
刑事拘留。法律文书上宣布拘留的时间是上午十点,但由于一些原因,公安机关直到下午三点才将小许送押至看守所。小许
家属认为应从上午十点开始计算
拘留期限,而公安机关则坚持从下午三点实际送押进看守所时起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从宣布拘留并将犯罪嫌疑人实际
羁押到看守所时开始计算。本案中,虽然宣布
拘留时间是上午十点,但实际送押到看守所是下午三点,所以应从下午三点起算拘留期限。
2、在计算拘留期间时,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会从下一个小时或者次日起算。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应以实际送押进看守所的时间来确定拘留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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