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判
实刑的人
符合条件可
监外执行。
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有严重疾病需
保外就医(由指定医院证明)、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的,可
暂予监外执行。
2.被判无期
徒刑的,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可监外执行。
3.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监外执行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案情回顾:小许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小许称自己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向监狱提出暂予监外
执行申请,并提交了当地一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文件。监狱方面认为该证明并非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不符合规定,拒绝了小许的申请。小许对此不服,认为自己病情严重,应批准监外执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小许提交的证明不符合此要求,监狱拒绝其申请有法律依据。
2、监外执行需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小许个人申请流程也不符合规定。所以监狱的处理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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