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
时间:2025.08.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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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
股权,有不同
处理方式。
若夫妻
协商一致转让股权,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
出资所得财产;
若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3.
公司章程对
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分割时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考虑公司运营,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是夫妻,小许持有某
公司股权。二人决定
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该股权。小许与小丽协商一致将小许的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小丽,但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部分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而另一部分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同时,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夫妻应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对于愿意购买的股东,小许和小丽可就转让出资所得
财产分割。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因此,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并且在分割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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