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后,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需
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
双方都有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有其他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承包人。
4.若双方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李负责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经审查该合同被认定无效。不过工程经验收合格。小朱认为合同无效就不应支付工程价款,小李则要求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获得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在此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所以小李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补偿是合理的。
2、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因此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但本案未提及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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