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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5.08.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1.若被拆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按房屋面积补偿,拆迁房通常属个人财产
按人口补偿,另一方因人口因素获得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2.若被拆迁房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或通过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取得,拆迁所得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
3.拆迁涉及婚姻存续期间扩建、翻建,扩建、翻建部分对应的拆迁利益,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后该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一部分按房屋面积补偿,一部分按人口补偿。小朱认为按房屋面积补偿所得的拆迁房应是其个人财产,小丽则觉得既然结婚了,这部分也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就这部分拆迁房的归属产生争议。同时,二人婚后还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也在此次拆迁范围内,对于该房拆迁所得房子的归属,双方也存在一定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的个人房产,按房屋面积补偿所得的拆迁房,依据法律规定通常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因为该房屋本就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且按面积补偿;而小丽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二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拆迁所得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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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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