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盖了公司章,不代表就一定有效,判断
合同效力要综合考量。
2.形式上,盖章是
合同成立标志,但实质要件也得满足。
当事人要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不然合同效力待定。
3.合同内容不能
违法,否则可能无效;
若有
欺诈、
胁迫等
可撤销情形,受损方可请求撤销。
4.就算盖了章,不满足实质要件,合同也可能有问题,得结合事实和
证据认定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代表A公司与小胡代表的B公司
签订合同,合同上加盖了A
公司印章。小胡履约后,A公司却以
合同无效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原来,小朱签订合同时已被公司撤职,不具备代表公司签约的权限,且合同部分内容违反了行业管理规定。小胡则认为合同有A公司印章,理应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虽然合同加盖了公司印章,但从实质要件来看,小朱签订合同时已无代表A公司的权限,其行为可能因缺乏相应授权而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部分内容违反行业管理规定,若该规定属于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可能因违反此规定而无效。所以,不能仅依据合同加盖公司印章就认定合同必然有效,需综合全案事实准确认定合同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