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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

时间:2025.08.0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体有两类:
一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害人或其死亡后的近亲属;
无/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国家或集体财产受损,单位未诉时的检察院。
二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刑事被告人及未追责的共侵害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死刑罪犯或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应担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因琐事与小胡、小李发生冲突,小胡和小李将小朱打伤,小朱住院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小朱作为被害人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小胡在案件审结前意外死亡,而小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小朱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对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确定产生了争议,小朱父母认为小胡的遗产继承人以及小李都应作为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其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可以代为提起。
2、小李作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对小朱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小胡在案件审结前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小朱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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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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