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收集被告
侵权期间
证据有这些方法。
证据类型有多种,包括
书证、
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像侵权产品、合同、宣传资料属于书证;侵权实物是物证;侵权视频、音频是视听资料;侵权者网络平台的相关记录则是电子数据。
自行
收集证据时,要收集证明被告实施了
侵权行为的证据,比如现场拍的侵权物品照片、录制的视频,还有网页截图、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同时,留存能证明自身损失或被告获利的证据,比如销售记录、财务报表等。另外还得保存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当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申请
证据保全。在
诉讼过程中,可向法院申请。若情况紧急,提
起诉讼前也能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
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对于部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自身无法获取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证据所在之处、自己未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原因等内容。
案情回顾:小朱发现小胡存在侵权行为,欲收集侵权证据维权。小朱自行收集了侵权产品照片、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据,也留存了自身销售记录以证明损失。但部分涉及小胡商业秘密的证据小朱无法获取,且一些电子数据可能因系统更新而灭失。小胡则称小朱收集的证据不合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应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类型的证据,如侵权产品属物证,合同等属书证,他已收集的照片、网页截图等就是按此方法进行的。
2、鉴于部分证据可能灭失,小朱在诉讼中或诉讼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对于涉及商业秘密自身无法获取的证据,小朱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证据所在及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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