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著作权精选解答 > 肖像权被侵权会有什么具体表现

肖像权被侵权会有什么具体表现

时间:2026.10.28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肖像权是自然人很重要的人格权利,肖像权被侵权,有下面几类表现。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像商家没经允许,把他人照片用在产品宣传、广告张贴、商业展览这些地方,目的是靠使用肖像来获取经济利益。
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有人会通过涂改、玷污、焚烧等方式,破坏他人正常的肖像,损害其形象和声誉。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例如用AI等技术合成虚假的肖像视频或图片,这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
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同意公开传播他人肖像。比如把他人私密照片随便发布到网络平台,既侵犯了肖像权人的隐私权,也侵犯了肖像权。
从法律上来说,肖像权人有权让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要是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肖像权人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遇到肖像权被侵权的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一家商店未经其同意,将他的照片用于产品宣传海报张贴在店门口,以吸引顾客购买商品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小许心怀恶意,在小胡的一张照片上进行涂抹丑化。另外,小丽利用信息技术合成了小胡的虚假视频并传播。小静在未获小胡允许的情况下,将他一张私密照片发在网络平台。小胡得知后将他们都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商店未经小胡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小胡的肖像权,小胡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小许恶意丑化小胡肖像,损害其形象和声誉,侵犯了肖像权,小胡可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小丽利用信息技术伪造小胡肖像并传播,对小胡造成不良影响,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
4、小静未经同意公开传播小胡私密照片,侵犯其隐私权及肖像权,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