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里,公共场所认定要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指出,供社会成员开展公共活动,有人员相对不确定、活动公开等特点的场所就是公共场所。
常见的公共场所像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这些地方都向社会公众开放,人员流动很频繁。
判断一个场所是否为公共场所,关键看它的功能和使用性质。要是一个场所主要供不特定多数人聚集、交流、消费等,那一般能认定为公共场所。比如商场,向公众开放,谁都能进去购物、休闲,就是典型的公共场所。
有些场所名义上是特定范围使用,特定情况下也能认定为公共场所。比如单位内部礼堂,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活动时,就有了公共场所的特征。
刑事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共场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得综合考虑场所实际使用情况、人员出入自由程度等因素,这样才能准确适用法律。
案情回顾:小朱因在某单位内部礼堂闹事被诉。该礼堂平时供单位内部使用,但当时正在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文艺演出。小朱认为礼堂是单位内部场所,不属公共场所,自己行为不构成在公共场所闹事的相关
罪名;而
公诉机关则认为,此时礼堂面向公众开放,属于公共场所,小朱的行为已
触犯法律。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共场所是供社会成员进行公共活动、人员相对不确定且活动公开的场所。常见的如商场、车站等,判断依据主要是场所功能和使用性质。
2、此案件中,单位内部礼堂虽平时为特定范围使用,但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文艺演出时,人员流动频繁,具备了供不特定多数人聚集、交流等公共场所的特征。所以,应当认定该礼堂在此时为公共场所,小朱的观点不能成立。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认定,本案公诉机关的认定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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