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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能不能用侵占罪告挂名股东

时间:2026.10.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以侵占罪起诉挂名股东。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还拒不交还。
在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的关系里,挂名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形式上股权是属于挂名股东的,不属于“代为保管”隐名股东财物的情况,不符合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一构成要件。
但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一般会签代持股协议。要是挂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擅自处分股权等,隐名股东可根据协议追究挂名股东的违约责任,通过民事诉讼让其赔偿损失、返还股权收益等。
如果挂名股东的行为涉嫌诈骗等其他犯罪,隐名股东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所以,隐名股东没办法用侵占罪起诉挂名股东。遇到纠纷能走民事途径解决,要是涉及其他犯罪,就去寻求刑事司法救济。

案情回顾:

小朱是隐名股东,小李是挂名股东,二人签订了代持股协议。后来小朱发现小李擅自处分股权,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欲直接以侵占罪起诉小李。小李则认为自己作为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进行相关操作,不构成侵占罪。

案情分析:

1.本案中,挂名股东小李名下股权从形式上看属于其自身,并非“代为保管”隐名股东小朱财物的情形,不符合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一构成要件,所以小朱不能以侵占罪起诉小李。
2.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代持股协议,若小李违反协议约定擅自处分股权,小朱可依据协议追究小李的违约责任,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返还股权收益等。若小李的行为涉嫌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小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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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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