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诈骗案子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诈骗案子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6.10.2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56人
律师解析:
在诈骗案子里,担保人是否担责以及承担何种责任,要分情况看。
要是主合同存在诈骗,同时担保人事先就知道这一诈骗行为还提供了担保,那么担保人和诈骗人就构成共同侵权,担保人得和诈骗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时候,担保人不能用被欺诈当理由不担责,得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主合同因为诈骗被认定无效,那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没过错的,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要是担保人有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比如担保人没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明明知道债务人商业信誉不好还提供担保。
当诈骗没影响主合同效力时,担保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就得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像在连带责任保证当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所以,诈骗案子中担保人的责任,要综合主合同效力、担保人过错程度、担保合同约定等因素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朱借款,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后发现小许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小朱要求小胡承担担保责任,但小胡认为自己事先不知诈骗行为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无论小胡是否知晓,都应承担担保责任,而小胡则坚称自己无过错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若小胡事先知晓小许的诈骗行为仍提供担保,其与小许构成共同侵权,应与小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能以被欺诈为由免责,需对小朱的损失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2、若主合同因小许诈骗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一般也无效。若小胡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若小胡有过错,如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小许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若诈骗未影响主合同效力,担保合同有效,小胡需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小许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小朱可要求小胡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