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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10.16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丧失劳动能力分完全丧失和大部分丧失两个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因损伤或疾病,让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有严重功能障碍。比如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治疗后有这些情况之一,像单肢瘫且肌力2级以下,两肢或三肢瘫且肌力3级以下,长期重度呼吸困难等。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因损伤或疾病,使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受损组织器官功能有中等度以上障碍。比如长期中度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认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依据医疗检查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进行。申请人要提交相关材料,像申请书、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委员会会组织专家鉴定并作出结论。要是对结论不服,还能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他认为自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了申请书、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委员会鉴定后认为小朱只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小朱对此结论不服,认为自己损伤严重应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于是准备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分析:

1、丧失劳动能力分为完全丧失和大部分丧失两个程度,完全丧失如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等,大部分丧失如长期中度呼吸困难等,小朱需对照自身情况看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2、劳动能力鉴定由委员会依据医疗检查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小朱已提交相关材料,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作出了结论。若小朱对结论不服,依据规定他可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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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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