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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还供的房子,离婚后会判给女方吗

时间:2026.10.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35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还在还供的房子是否判给女方,需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签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且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达不成协议,法院通常判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是女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多,或者男方有过错,法院有可能把房子判给女方,但女方要给男方相应补偿,剩余贷款也由女方承担。
建议离婚双方先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若协商不成,要收集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还在还供的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套房子的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在抚养子女和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多,房子应判给她;小朱则觉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此房为婚后购买,虽只登记在小朱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小丽能证明自己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法院有可能将房子判给小丽。但小丽需给予小朱相应补偿,同时剩余贷款也由小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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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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