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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罪名针对帮助偷逃税款

时间:2026.10.14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偷税漏税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帮助偷逃税款可能涉及多个罪名。
逃税罪方面,纳税人用欺骗、隐瞒手段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就构成逃税罪。要是有人帮纳税人实施这些行为,可能成为逃税罪共犯。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用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让税务机关追不回欠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就构成此罪。若有人协助纳税人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追缴欠税,也可能成为该罪共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来帮企业偷逃税款,会构成此罪。
另外,还有非法出售发票罪等,通过非法出售发票等方式帮助偷逃税款,会触犯相应罪名。
具体定罪和量刑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建议大家遵守税法,不参与帮助偷逃税款的行为,避免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小胡是其朋友。小朱所在公司为减少纳税,决定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小胡知晓此事后,帮助小朱伪造相关财务凭证。税务机关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偷逃税款行为,涉及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同时还发现小朱和小胡有协助转移部分财产以逃避追缴欠税的情况。

案情分析:

1、小朱所在公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构成逃税罪。小胡帮助伪造凭证,可能构成逃税罪的共犯。
2、公司欠缴应纳税款,小朱和小胡协助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若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他们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共犯。具体定罪和量刑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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