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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老公转给老婆的工资要还吗

时间:2026.10.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43人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公转给老婆的工资,一般不用偿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一方收入,也在共同财产范畴。老公把工资转给老婆,从法律性质讲,是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配,不是借贷关系。
不过,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这笔转账是借款,那离婚时老婆可能要偿还。依据《民法典》,夫妻能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有书面约定的话,就按约定处理。
要是没有书面约定这笔转账是借款,只凭转账记录要求还款,通常难获法律支持。夫妻关系亲密,转账多是为了共同生活,并非出于借贷的意思。
总体而言,离婚时老公转给老婆的工资,一般不用还,除非有书面约定为借款。遇到这种情况,若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转账记录难作还款依据。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胡每月都会将工资转给小丽。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胡以转账记录为依据,要求小丽偿还他转给小丽的工资。小丽则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常管理和支配,无需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小胡将工资转给小丽可视为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配,并非借贷关系。
2、若双方有书面约定该笔转账为借款,应按约定处理,小丽需偿还;但本案中小胡仅以转账记录主张还款,没有书面约定,难以得到法律支持,因为夫妻间转账常基于共同生活目的,无借贷意思表示。所以一般情况下,小丽无需偿还小胡转给她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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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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