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协助他人
偷税漏税,法律上可能按
逃税罪共犯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纳税人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要是协助者是单位,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协助者配合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可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不过,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协助偷税漏税行为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
违法情节轻重决定。
建议大家遵守法律,不要协助他人偷税漏税。若不小心卷入此类事件,应及时配合税务机关工作,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争取减轻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小胡是该企业老板。小胡为了少缴税,让小朱协助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小朱听从安排,帮助小胡隐瞒部分收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发现后下达追缴通知,小朱和小胡起初未配合,后经劝说小朱才考虑补缴税款。
案情分析:1、小朱协助小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逃避缴纳税款,其行为可能会以逃税罪的共犯论处。依据刑
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若小朱所在企业作为协助主体为单位,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若小朱能配合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同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小朱还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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