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没和父亲见面,要是母亲无正当理由阻止父亲行使探望权,父亲有这些解决途径。
先试试和母亲沟通协商。通过平和交流,弄清楚母亲阻止见面的原因,争取就孩子探望达成一致,像确定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要是协商没用,父亲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比如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介入,推动双方就探望问题和解。
若调解也解决不了,父亲能
向法院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权行使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
要是母亲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父亲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
拘留、罚款等措施,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
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抚养。但小丽无正当理由一直阻止小朱和孩子见面,小朱多次尝试与小丽沟通,希望能确定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然而小丽拒绝协商。小朱又请求所在单位介入调解,可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小朱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丽有协助的义务。小朱首先尝试与小丽沟通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
2、协商不成后小朱请求有关单位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小朱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
3、若小丽
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小丽采取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孩子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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