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婚后父母赠房,所有权究竟归何人

婚后父母赠房,所有权究竟归何人

时间:2026.10.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73人
律师解析:
婚后父母赠房,所有权归属得分情况确定。
要是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说只给自家子女,按《民法典》规定,这房子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它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父母写书面赠与协议,写明房子只给己方子女,那这房子就只是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赠房时没明确说只给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这房子的所有权。离婚时,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分割方式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这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让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小朱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小朱父母未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小朱一方。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这是父母给自己买的,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认为是婚后受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另外,还有小胡和小静的情况,小胡父母支付首付,小胡和小静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也在房产处理上出现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因小朱父母赠与房产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即小胡,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胡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小胡对小静进行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