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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只赔偿工资该怎么做

时间:2026.10.10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判决书只判决赔偿工资,可按这些步骤操作。
先确认判决书生效时间。要是双方在法定上诉期内都没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之后按判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等对方赔偿工资。
要是对方在履行期限内主动支付工资,纠纷就解决了。要是对方逾期没履行,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申请人财产等执行措施。
要是觉得判决书有错误,像遗漏了应赔偿的项目,在上诉期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让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上诉要提交上诉状,还得按规定预交上诉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存在劳动纠纷,法院判决小胡向小朱赔偿工资。判决书下达后,小朱认为判决存在错误,遗漏了应赔偿的项目。而小胡在法定上诉期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小胡未主动支付工资,小朱不知是应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均未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判决书即生效。小朱可根据判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等待小胡履行赔偿工资的义务。若小胡在履行期限内主动支付工资,纠纷可顺利解决。
2、若小胡逾期未履行,小朱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3、若小朱认为判决书存在错误,在上诉期内,其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上诉需提交上诉状,并按规定预交上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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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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