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法定继承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两个女儿属于同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遗产时无先后顺序。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
立遗嘱处理遗产时,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
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形式。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但有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也能不均等分配。遇到法定继承问题,可先查看法律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解决
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
案情回顾:小许去世前未立遗嘱,留下一笔遗产。小许有两个女儿小丽和小静。小丽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静则一直与小许共同生活,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两人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平均分配,小静觉得自己应多分。
案情分析:1、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小丽和小静作为小许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没有先后顺序。
2、原则上两人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小丽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小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两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