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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若不给拆迁子女份额可起诉吗

时间:2026.10.04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963人
律师解析:
子女能否起诉父母不给拆迁份额,要分情况看。
要是被拆迁房屋属于父母个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他们有权决定是否把拆迁份额给子女。这种情况下,子女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子女作为共有人之一,对房屋拆迁补偿款有相应份额。依据民法典,共有人按约定管理共有不动产或动产;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不给子女应得的拆迁份额,子女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这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份拆迁补偿款。
所以,子女得先弄清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要是觉得自己权益受损,且和父母协商没用,就可以考虑起诉来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是父母小静、小何的子女。家中房屋面临拆迁,小静、小何未将拆迁份额分给小朱、小胡。小朱、小胡认为自己应得部分拆迁补偿,与父母协商无果。争议焦点在于被拆迁房屋究竟是父母个人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这决定了小朱、小胡能否获得拆迁份额。

案情分析:

1、若被拆迁房屋为小静、小何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小静、小何有权决定是否将拆迁份额给予小朱、小胡,小朱、小胡起诉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若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小朱、小胡作为共有人之一,对房屋拆迁补偿款享有相应份额。按照民法典规定,共有人有管理共有不动产的权利和义务。小静、小何不给小朱、小胡应得的拆迁份额,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小朱、小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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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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